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关于公示《章程(修订初稿)》征求师生意见的通知
全体师生: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办学治校的"总纲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与教育改革新形势,学校结合收到的意见建议,组织专班对原章程进行修订,形成了《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章程(修订初稿)》《绵阳市游仙区富乐第二实验小学章程(修订初稿)》(以下简称《修订初稿》)。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章程修订更契合学校发展需求、更贴合师生实际诉求,现将《修订初稿》予以公示,面向全体师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0日一2025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二、查阅方式:见附件《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章程(修订初稿)》(以下简称《修订初稿》)。
三、意见反馈要求
(1)反馈内容须聚焦《修订初稿》的条款内容,围绕学校办学定位、治理结构、育人模式、师生权益保障等核心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并附必要的理由说明。(2)反馈意见须注明反馈人姓名、所在年级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3)反馈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交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修订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恳请全体师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章程(修订初稿)》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富乐第二实验小学章程(修订初稿)》
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