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形式
秋季报名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
二、报名时间及网址
申报者须在2014年9月15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过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24日(工作日)。
(二)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所交材料见附件。
四、认定范围
1、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游仙区辖区内,且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人员,均可在我局申请初中及其以下教师资格。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3、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4年9月12日
绵阳市游仙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游仙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为师范类);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师范院校成人教育类师范专业必须提供教育部同意该校设置此专业的批文,才能认定为合格的师范专业。
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体 检
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通知。
三、现场确认
请于10月10日——10月24日(工作日)到绵阳市游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游仙区东津路30号)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
2、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中下载统一的表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教师在职提高学历的可免交)。
7、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必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9、 户籍不在游仙区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游仙辖区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人事代理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5、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